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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足球专项教师、教练员、通讯员等待遇文件

浏览数量:98     作者:南京市栖霞区摄山星城小学朝阳路校区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20-12-22      来源:本站


南京市摄山星城小学校园足球考核奖励制度(试行)

为促进校园足球工作正常、有序、高效开展,秉承多劳多得,优劳优酬的原则,激励各足球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足球工作,特出此具体考核奖励,办法如下:

1、校园足球相关教师(教练员)待遇

1)校园足球相关教师(教练员)由编制内体育教师、特聘教师(教练员)等构成。

2)学校编制内足球教师、裁判员、通讯员、足球队医等相关教师(教练员)在规定工作量外的社团教学、训练、带队比赛、撰写新闻报道等工作,依据《摄山星城小学绩效考核制度》计入工作量,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。

3)特聘足球教师(教练员)担任社团教学、带队训练、外出比赛等,依据依据《摄山星城小学绩效考核制度》计入工作量,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。

 4)其他情形下产生的工作量,相关教师(教练员)享受同等待遇,参照绩效制度计算。

2、教学训练综合考评奖励

1)教练员教学训练工作综合考评分数90分(含90分)以上者,学校给予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,同时再给予500元的特殊奖励。 

2)教练员教学训练工作综合考评分数80(80)以上者,享受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。

3)教练员教学训练工作综合考评分数80(不含80以下者,扣其年终一次性奖励的50%

4)教练员教学训练工作综合考评分数60(不含60以下者,不予享受年终一次性奖励。

5)综合赛事名次居栖霞区1—3名奖励教师团队1000元;名次在4—6名奖励教师团队800元,名次在 7—9名奖励教师团队500元。

6)综合赛事名次居南京市1-3

奖励教师团队2000元;名次在4—6名奖励教师团队1500元,名次在 7—9名奖励教师团队800元。

7)通讯员新闻稿发布在校园网中,一次性奖励10元;发布在栖霞教育网中,一次性奖励20元;发布在南京市校园足球网中,一次性奖励30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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